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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民國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
  • 發佈時間:112-05-0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4
  • 發佈單位:人事處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5月2日部管三字第11255663581號函暨考試院112年4月25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1207000291號令辦理。

二、檢附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