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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上班時間去做直銷,會不會被處分呀?
  • 張貼單位:人事處
  • 修改時間:110-09-23

1.依銓敘部90年1月11日 九十法一字第1981997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如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組織或計畫,並從事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其目的為藉以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則具有規度謀作性質,屬經營商業之行為,非公務員服務法所許。 2. 公務人員利用上班時間違法兼職,未辦請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除了依公務員服務法予以懲處以外,還會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3條規定以曠職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