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銓敘部111年6月7日部退三字第1115453318號函(本府前以111年6月9日府人給字第1114653843號函及第1110047號法規轉知在案)原發附件Q&A問答集第3頁數值有誤,經銓敘部於111年6月9日重新製發更正如附件。2.檢附更新後Q&A問答集及勘誤表各1份。
1.銓敘部111年6月7日部退三字第1115453318號函(本府前以111年6月9日府人給字第1114653843號函及第1110047號法規轉知在案)原發附件Q&A問答集第3頁數值有誤,經銓敘部於111年6月9日重新製發更正如附件。
2.檢附更新後Q&A問答集及勘誤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