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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銓敘部擬具「公務員兼職管理辦法」草案,請於111年6月29日(星期三)前惠復研提意見。(無者免復)
  • 發佈時間:111-06-2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4
  • 發佈單位:人事處

一、按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修正草案業於111年5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6月10日奉總統公布在案。為使各機關(構)於同意公務員兼職有一致性處理,前開服務法於第15條第8項規定應訂定同意條件、程序等事項之辦法,銓敘部業依該授權規定擬具公務員兼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兼職辦法)草案,先予敘明。

二、如就兼職辦法有研提意見者,請於111年6月29日前免備文傳送意見表至承辦人信箱(20054524@hchg.gov.tw)。

三、檢附旨揭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意見表及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之服務法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