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0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95A號函辦理。二、有關「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號公告在案,本公告勘誤前揭公告事項六停止適用之日期,修正為「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111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0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95A號函辦理。
二、有關「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號公告在案,本公告勘誤前揭公告事項六停止適用之日期,修正為「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111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