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實施居家辦公參考原則(草案)」逐點說明、草案全文及意見表各1份,請於112年3月28日(星期二)中午前惠賜意見。(無者免復)
  • 發佈時間:112-03-25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7
  • 發佈單位:人事處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因應網路社會資訊發達及全球化影響,並考量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社會趨勢,公務同仁家庭照護需求與日俱增,期建立友善家庭職場環境,爰訂定旨揭參考原則草案,為期周妥可行,請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

二、請有研提意見者,於112年3月28日(星期二)中午前,填復意見表並逕以電子郵件回傳承辦人信箱(20047741@hchg.gov.tw)。

三、檢附旨揭參考原則草案逐點說明、草案全文及意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