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爰停止適用旨揭110年5月6日函。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影本1份供參。
一、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爰停止適用旨揭110年5月6日函。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