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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正「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1案,請查照。
  • 發佈時間:112-08-0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9
  • 發佈單位:人事處

      一、本府函告,因應疫情趨緩,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經諮詢專家,將「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修訂為「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112年8月15日起實施,本次相關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停止適用,調整「適用對象」之文字說明。

二、檢附本府112年8月4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371508號函1份及前開修正後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