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9日總處培字第11300023235號函辦理,併附原函1份。二、檢附旨揭發布令影本、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各1份。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9日總處培字第11300023235號函辦理,併附原函1份。
二、檢附旨揭發布令影本、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