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1554號書函暨本處114年2月21日人企字第1144610465號函檢送「新竹縣政府所屬人事機構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辦理。
二、請於本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至線上表單填復並上傳佐證資料表等相關附件(請勿回傳至承辦人信箱),俾便彙整。受協助輔導之兼任(辦)人事機構檢核情形,計入各該專任人事機構評分:
(一) 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性別意識研習活動配合度-1.機關人員參訓情形
(二) 114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性別意識研習活動配合度-2.辦理性別意識培力課程之情形(若貴機關辦理多場課程,請對每場課程分別填寫一份線上表單)
三、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填報機關為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及本縣鄉鎮市公所(本縣衛生所由衛生局統一填報,公所請報送輔導戶所之資料)。
(二)一般人員以114年9月30日在職之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及聘僱人員計,主管人員亦以114年9月30日在職之機關正副首長、正副幕僚長及單位主管計;另統計時間為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