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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兼任兼辦人事業務人員研習」訂於112年4月18日、4月20日及4月25日辦理,請專、兼任(辦)人事人員依以說明報名參訓,共同精進人事專業。
  • 發佈時間:112-03-17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7
  • 發佈單位:人事處

  1. 為增進人事人員對人事法規專業知能與實務作業執行力,並強化服務觀念,提供優質人事服務品質,擴大參訓對象,開放專任人事人員共同參訓。
  2. 本次共計開設6堂課程,課程包含人事業務常見問題(或錯誤)案例探討 、最新人事法規解析、員工身心問題辨識與轉介技巧 、人事人員性別平等申訴案件處理與實務及人事人員應有的角色與作為 (詳如課程表)。
  3. 研習地點:本府前棟三樓第2會議室。
  4. 報名事宜如下:

     (一)兼任兼辦人事夥伴:本處另以公文函知。 

     (二)專任人事人員:

      1.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7日下午5時止。

      2.報名方式:請至本府公務雲/教育訓練管理系統報名,並註記是否需停車證。

      3.差假:以公假登記。

      4.已報名學員若不克出席研習,請務必事先向人事處企劃科請假。上課學員課程進行中若需請假離開請填具假單交人事處企劃科。

 五、其他課程注意事項:

  (一)因停車證有限,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如學員係自行開車至本府參訓,報名時請務必註記是否需停車證,並請於上課當日至本府前棟1樓大廳領取臨時停車證,未登記者,無法現場申請(本縣所屬學校恕無法提供臨停車證,請使用本府交通旅遊處發給各校之112年度臨時停車證)。

  (二)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環保杯具等。 

六、檢附課程表及專任人事人員請假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