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該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三)申請期限: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
1、113年9月30日前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2、113年10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函送客家委員會者:由客家委員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申請方式:
1、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詳本案實施計畫第陸點),於申請期限內函報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
2、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具「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及收據函報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至申請人檢附文件及單位審查資料,請申請單位自行檢核留存,並應配合後續相關查察作業提供。
三、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相關期程如下:
(一)多梯次認證(新竹考區):
1、報名日期:113年2月1日至3月29日。
2、認證日期: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二)全國認證:
1、報名日期:113年4月8日至6月11日。
2、認證日期:
(1)第一梯次:113年9月7日(星期六)。
(2)第二梯次:113年9月15日(星期日)。
請各機關所屬人員積極踴躍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公事客語服務能力;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請逕至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