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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法務員--聘用七等328薪點~七等424薪點(45624~58978元)
  • 修改時間:115-05-04
職缺單位

消保官

所需人數

1

徵才職缺

-聘用法務員--聘用七等328薪點~七等424薪點(45624~58978元)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辦公室)

徵才條件

1.國內外法律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 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消費疑義與法律諮詢。(C25501401) 2.第二次消費申訴協調。 3.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作業。 4.配合行政院指示查察及重大消費事件行政調查。 5.協助本府各局處有關消費爭議及定型化契約查核。 6.辦理公平交易、消費者保護法規宣導。 7.不動產、民生物資稽查事宜。 8.辦理單一陳情案件等消保行政案件。 9.消費爭議司法判決及法規研析。

報名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證明、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office文書處理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以聘用7等328薪點進用,月薪45,624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陳消費者保護官(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5087)。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