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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 發布單位:企劃科
  • 修改時間:108-10-25

為促進政府各機關之橫向連繫,強化推動婦女權益工作之整體效能,行政院特於86年5月6日成立任務編組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婦權會﹞,將婦女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的倡議納入國家最高的決策機制中,透過政府的立法與政策的落實,使我國婦女的各項權益能於合理公平的前提下確實獲得保障,有效推動婦女權益工作。
  婦權會成立迄100年底,歷經8屆委員,共召開37次委員會議及5次臨時會議,期間積極推動多項婦女政策及計畫措施,如87年責由內政部捐資成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開啟民間與政府對話窗口及建構婦女資源資訊交流中心、建立性別統計指標、訂定「婦女政策綱領」、「婦女健康政策」、「婦女勞動政策白皮書」、通過行政院所屬各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至少三分之ㄧ原則、推動中央各部會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建立國家重要政策性別影響評估指標、通過性別友善的交通政策、設立國家婦女館及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施行法)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不僅成果十分豐碩,更奠定了我國邁向性別平等社會的堅實基礎。
  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由性別平等處擔任性平會幕僚工作,統合跨部會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使政府整體施政能落實性別平等及納入性別觀點,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