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公務人員協會訂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參訪臺中市公務人員協會進行會務交流。 請會務人員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4時出席行前會議(地點:新竹縣消防局2樓)。 請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50條規定,出席人員以公假登記。 檢附協會來函、會務人員名冊及參訪人員名冊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