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1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6時。 2.地點:新竹縣政府消防局3樓災害應變中心。 3.請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50條規定核予出席人員公假。 4.工作人員於同日下午2時至4時出席工作會議。
1.時間:1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6時。
2.地點:新竹縣政府消防局3樓災害應變中心。
3.請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50條規定核予出席人員公假。
4.工作人員於同日下午2時至4時出席工作會議。